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这个词不是行业自造的,它第一次出现在2014年,出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也就是国发〔2014〕46号文,此后政府部门的体育工作报告里,这个词出现得越来越频繁。我们做项目介绍时,通常先把这条政策脉络讲清楚,客户才知道自己要建的到底是什么。
到书成稿的2019年,这个概念已提出四年,发展仍处探索阶段,这恰恰说明路径比概念更值得琢磨。
一、三份文件划出的三级台阶
- 2014年,国发〔2014〕46号文第一次给出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的提法,此后各地陆续上马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与综合体开发;
- 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把场馆服务业列入重点行业,并写明要把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做起来,让存量场馆设施真正转起来;
-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健身休闲产业的意见给出新提法:健身休闲设施可以同住宅、文化、商业、娱乐等业态捆绑做综合体开发,目标是造出健身休闲综合体。
二、概念的两层含义
学界的定义能帮我们划边界。2014年刘言的界定是:以竞技体育的场地设施为龙头,把若干功能单元聚到一处,构成功能多样且布局优化的体育建筑综合体,休闲、文化、娱乐与商业等功能彼此关联、包在里面;2015年丁宏、金世斌给出的界定也相近。到了智慧体育综合体这一层,则是体育产业驱动与综合体升级合力的产物,广州天河体育城是大中高端消费群体类型的代表。
政策红利要兑现,靠三步走:先把场馆设施盘起来,再把体育的生态与人文资源盘活,最后让无形资产开发出来,把它的价值和经营效益做大。
三、智慧化为什么是必选项
互联网技术渗透进场馆建设与运营后,线上线下融合、科技与综合体结合成为标准动作。智慧化能降低人们参与体育运动的难度,让人更愿意参与,从而把体育消费人口的盘子做大;硬件智慧化水平的提升又直接改善体验、增加用户黏性,最终拉动消费。我们做体育场馆系统时的体会是,观众离场后的复购意愿,往往由入场是否顺畅决定。
也要提醒一句:不管国内还是国外,体育综合体的建设与运营都还在试错阶段,成熟打法有待继续摸索,别指望直接搬一个模板来用。
四、三条落地建议
- 立项文件里引用46号文与本地配套政策,能显著缩短审批沟通成本;
- 用主导场地加互补业态的清单法规划功能单元,避免业态同质化;
- 把广告位、停车、会员等无形资产单独列账,这是综合体区别于普通场馆的关键。